据了解,汉语言文学、国际贸易、金融、金融管理、保险等5专业学位证书发放安排在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财税、经济学、行政管理、新闻学、档案学、商务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等8专业学位证书发放安排在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考生领证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代领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被代领者有效证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往届各专业未领者可随本次领取。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领到学位证书后,要妥善保管。学位证书遗失不能补办,只能由发证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该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学知识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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