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 | 美术类 | 书画类 | 声乐、器乐类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 | |
| 2 月 3 日 | 上午 | 速 写 8:30—9:00 素 描 9:00—11:30 | 素 描 8:30—10:00 临 帖 10:00—11:30 | 演唱 视唱 8:30—11:30 演奏 8:30—10:00 | 面 试 8:30—11:30 | 面 试 8:30—9:30 |
| 下午 | 色 彩 14:30—17:00 | 书法创作 14:30—16:00 | 演唱 视唱 14:30—17:00 | 面 试 14:30—17:00 | | |
| 2 月 4 日 | 上午 | | | 听音 乐理 9:00—11:00 | | |
(四)有关说明
1.在参加“省统考”后仍拟参加“校考”的考生,若欲报考的专业属 “省统考”专业范围的,必须先参加我省组织的“省统考”,在取得“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后才能报名参加学校的“校考”。
2.如果考生参加“校考”的时间与我省“省统考”的时间相同,考生可以不参加“省统考”,但需在考后一周内向省考试局提供参加“校考”的准考证复印件(考生可以将“校考”准考证复印件传真到省考试局,传真号码:0898-65854237)。
3.按照《实施办法》规定需要到市县招生办现场拍照电子照片的考生,务必在1月25日至28日到报名点现场拍照电子照片。凡“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中无照片的考生,将不能参加“省统考”。
4.各考试类别均不进行复试。参加美术、书画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画板、画笔和书写笔墨;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舞蹈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音乐磁带。
5.所有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在6月7日至9日参加文史类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考试要求
1.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生需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不准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考试开始信号未发出之前不准答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要停止答卷,而且不能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4.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5.考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成绩公布
我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的成绩将实行网上公布的办法。考生可于2月10日后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考生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2007年海南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单”。
考生文化课的统考成绩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向考生公布。取得省外学校“校考”合格资格考生的统考成绩,省考试局将考生各科原始成绩(含英语听力成绩)在6月3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寄给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校考”学校。
四、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以及其他本科学校的本科艺术类专业的填报志愿时间在7月7日上午8:00至8日下午5:30;高职高专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填报时间安排在本科第三批录取结束之后,具体时间在省考试局网站另行公布。
(二)填报志愿的要求
1.艺术类考生在本科提前批限报在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得填报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2.在本科提前批未被艺术院校和专业录取的,可以在专科提前批填报艺术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以根据本人的考试成绩和意愿,填报文史类招生的各批次学校和专业志愿。
3.艺术类考生在本、专科提前批可以分别填报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和6个有先后顺序的专业志愿。
五、录取
(一)录取批次及时间
本科专业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学校的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的具体时间在省考试局网站另行公布。
(二)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招生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考试局组织实施。
1.在本科提前批给我省下达招生计划的省内外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认可使用我省“省统考”成绩的省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都达到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考试局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艺术专业成绩,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高校调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专科提前批,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都达到我省划定的专科提前批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考试局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艺术专业成绩,按照学校给我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调档,由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2.不给我省下达招生计划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招生的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和北京服装学院,省考试局根据招生学校提供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考生的志愿顺序给高校调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
3.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学校和招收艺术类专科专业的学校,如果所招收的专业属我省“省统考”设考的,招生学校必须使用“省统考”的专业成绩;如果所招收的专业我省 “省统考”未设考,可以使用“校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