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主要修律内容
(《大清现行刑律》
《大清新刑律》--1911年1月25日公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大清商律草案》
《大清民律草案》
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
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
(四级三审制
领事裁判权
观审
会审公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公布,中国历史上最初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天坛宪草”--,又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10月31日完成,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
“袁记约法”--又称《中华民国约法》,1914年5月1日公布,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
“贿选宪法”--又称《中国民国宪法》,北洋政府,1923年10月10日公布,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1947)》--南京国民政府,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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