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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从业考试

保监会:正推进交强险经营情况公布工作

2007-07-24 源自: 网友评论 共有( )条评论! 内容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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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不少车主问:交强险第一个业务年度的总体盈亏情况是否将于今年9月公布?保监会届时是否会对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做出调整?

  交强险是去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交强险从第二年度起将实行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的“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保监会每年要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交强险业务盈亏情况。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今年5月22日在媒体座谈会上表示,预计于今年9月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交强险业务盈亏情况。此前,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基础费率做出调整。

  16日就社会上有些车主的疑问向保监会有关部门进行了求证。得到的答复是:保监会正在按既定的规程推进上述两项工作,包括督促保险公司加快工作进度。

  6月8日,保监会已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核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8月1日之前,向保监会报送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而且该专题财务报告应当由外部注册会计师审计。

  从保监会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家公司都在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始做数据核查和接受外部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条例》第七条规定:“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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